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
3、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
4、股東會決議
5、股權轉讓協議
6、《確認書B》
7、受讓股權新加入的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覆印件
8、出讓方受讓方系國有、城鎮集體單位的,提交資產管理者審查同意的意見
9、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加蓋工商局檔案專用章的該公司章程影印件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
3、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
4、股東會決議
5、股權轉讓協議
6、《確認書B》
7、受讓股權新加入的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覆印件
8、出讓方受讓方系國有、城鎮集體單位的,提交資產管理者審查同意的意見
9、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加蓋工商局檔案專用章的該公司章程影印件
1、首先需要您將股權轉讓給第三方,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東對您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3、需要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4、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5、在上述檔案簽署後30日內,向公司註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檔案,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以上就是關於股份轉讓需要經過哪些程式的相關內容介紹了,另外股權轉讓的債權債務一般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中進行詳細約定。
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要經過的程式是:
1、將申請書及報送材料分類、分科整理、登記;
2、通知用人單位和被鑑定人有關鑑定事宜;
3、指定勞動鑑定醫院、聘用勞動鑑定專家組成技術鑑定組;
4、勞動鑑定醫院指定合格的醫生根據被鑑定人受傷的部位或病情進行檢查,寫出診斷報告;
5、鑑定專家組對被鑑定人及材料進行技術鑑定並寫出鑑定意見;
6、勞動鑑定委員會依據國家標準、勞動法規及鑑定意見作出鑑定結論。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鑑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