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的責任有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28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承擔的責任有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28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抽逃出資的股東要承擔以下責任:
1、行政責任 《公司法》第201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2、民事責任 :抽逃出資股東對其他股東承擔責任 已足額出資股東既可以根據公司章程規定,要求抽逃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抽逃出資對公司承擔侵權責任 公司可以起訴抽逃資金的股東,要求其歸還所抽逃的出資。 抽逃出資股東對公司債權人的債務在所抽逃資本的範圍內承擔清償責任。
3、刑事責任:抽逃出資的股東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時,可能構成抽逃出資罪。
抽逃出資的表現:
1、將出資款項轉入公司賬戶驗資後又轉出。
2、透過虛構債權債務關係將其出資轉出。
3、製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
4、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
5、其他未經法定程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
氣不足會造成胎壓過低,其危害有:
a.與路面的摩擦係數便會增大,油耗上升;
b.造成方向盤很沉,易跑偏等不利駕乘安全的因素;
c.使輪胎各部位的運動量增大,過度的碾壓造成輪胎的異常發熱;
d.使得簾線以及橡膠的功能降低,引發脫層或者簾線折斷與輪輞之間產生過度的摩擦造成胎圈部位損傷,異常磨損;
e.輪胎與地面的摩擦成倍增加,胎溫急劇升高,輪胎變軟,強度急劇下降。車輛高速行駛,就可能導致爆胎;
f.胎壓過低會使胎體變形增大,胎側容易出現裂口,同時產生屈撓運動,導致過度發熱,促使橡膠老化,簾布層疲勞,簾線折斷,還會使輪胎接地面積增大,加速胎肩磨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