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股權確認糾紛時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股東資格確認糾紛是指股東與股東之間、或者股東與公司之間就是否具備股東資格產生爭議而提起的訴訟。股東資格又稱股東地位,是指各民事主體作為公司股東的一種身份和地位。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73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股權確認糾紛證據有:
1、股東名冊
以公司股東名冊的記載來確認股東的資格,得到了世界範圍內公司法律的廣泛認可。各國法律普遍認為,股東名冊具有當然授予股東資格的法律效力。
2、公司章程
章程是公司作為社團法人最為主要的象徵之一,被稱為公司的“憲法”。
3、出資證明書
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包含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等內容。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資格確認糾紛包括下列情形:
1、隱名股東的股權確認糾紛。隱名股東是指為了規避法律或出於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義設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義出資,且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中,均記載為他人的實際出資人。
2、瑕玼出資股東的股權確認糾紛。
3、股票及出資證明書交付請求權糾紛。
【法律依據】 ...
股權轉讓糾紛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 ...
一般的經濟糾紛起訴時效是3年,從權利受到侵害時起計算,符合條件的可以中止、中斷、或延長。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 ...
房地產糾紛一般訴訟時效:3年;
房地產糾紛特別訴訟時效:1年;
房地產糾紛最長訴訟時效:20年。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 ...
勞動關係確認的時效是一年,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 ...
醫療糾紛訴訟時效有效期為三年。
【法律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確定股權轉讓糾紛的管轄法院:雙方當事人對管轄法院有約定且約定有效的,應適用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應適用法律規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