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指的是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簡而言之,出質人因為資金需求而將其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質押而獲得資金的行為。如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無法清償債務,則質押權人可以透過處分該質押的股權獲得清償。
一般來說,對於估值比較高的企業,也就是企業經營狀況比較良好的企業,在股東遇到資金需求的時候,可以透過股權質押的方式作為擔保獲取銀行等金融部門的授信,獲得資金。股權質押,說白了就是一種擔保方式,因為股權的特殊性,股權不能進行抵押,只能設定質押。
股權質押指的是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簡而言之,出質人因為資金需求而將其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質押而獲得資金的行為。如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無法清償債務,則質押權人可以透過處分該質押的股權獲得清償。
一般來說,對於估值比較高的企業,也就是企業經營狀況比較良好的企業,在股東遇到資金需求的時候,可以透過股權質押的方式作為擔保獲取銀行等金融部門的授信,獲得資金。股權質押,說白了就是一種擔保方式,因為股權的特殊性,股權不能進行抵押,只能設定質押。
所謂股權出質,即股權質押,是權利質押的一種。
《物權法》第223條規定了可以出質的種類,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支票、本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最常見的情形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缺錢時,將自己的股票在一定期限內質押給金融機構,如銀行、證券公司、信託機構等,從而獲得貸款,以緩解短期流動資金不足所帶來的壓力,這是大股東常用的一種融資手段。
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股權出質流程是:
1、可以申請股權出質的企業型別(有限責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寫表格等材料(填寫《股權出質設立申請表》等表格:提交執照影印件,質權合同,質權人、出質人身份證明等檔案、證件)。
3、現場材料提交(攜帶齊所有提交的材料,預約成功後於電話提示的受理時間到投資服務大廳取號辦理)。
4、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受理後取得股權出質通知書。您的登記申請材料被受理後,請按工作人員的提示到投資服務大廳一層發照視窗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