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不影響重組,投資者進行股權質押只是為獲得貸款,與重組無關。一旦重組方案透過,即便解除股權質押,也不會影響企業股權的重組。股權重組是指股份制企業的股東或股東持有的股份發生變更。
根據《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第四條,轉讓企業暫不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的整體資產轉讓改組,接受企業取得的轉讓企業的資產的成本,可以按評估確認價值確定,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股權轉讓不一定是重組,只有當股權轉讓滿足一定條件和達到標準的情況下,才屬於資產重組。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分為收購兼併、股權轉讓、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出售、資產置換。
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併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併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才能進行重組。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
1、股權質押一般是有擔保期限的,股權質押的擔保期限應該由出質人與質權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十四條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
股權轉讓之後,不可避免地要發生重組,在股權轉讓之後,股東持有的股份就發生了變更,公司就會重組。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 ...
股權質押需要評估,股權質押評估的方法有:
1、按照工商註冊登記時的出資額確定,也稱原值確認法;
2、按照目標公司的淨資產數額確定,也稱資產淨值確認法;
3、按照目標公司的淨利潤數額確定;
4、按照目標公司的盈利能力或者收益率確定;
5、按照審計、評估機構作出的價格確定。
根據《擔保 ...
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
股權質押可以約定期限。
《擔保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質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四)質押擔保的範圍;
...
股權質押不一定是債權,其股權質押擔保的債權主要由雙方合同中的約定而定。
根據《擔保法》第67條規定,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 ...
不是,但可以用股權質押來貸款。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股權質押貸款是指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權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前款規定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為出質人。 ...
依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的需要進行資訊披露,這是影響股份波動的資訊。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 ...
依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股東對股權進行質押後,股票出質後是不再進行轉讓的,所以股權質押會影響份額的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七十八條,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