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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工傷該誰賠償

臨時工工傷該誰賠償

  臨時工與正式合同工都享有相同的權力,發生工傷事故,應首先向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如果被認定為工傷的話,僱傭方應該負責全部醫療費和醫療期間的工資以及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員工借調期間發生工傷事故誰賠償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應當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臨時工工傷誰來陪

  目前是不存在臨時工的說法,在工傷中只要員工和單位存在實際勞動關係,那麼待遇都是一樣的。

  用人單位的所有勞動者,不論是企業幹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在工作過程中因工負傷,均應由用人單位給予,予以醫療搶救,臨時工也不例外。臨時工也屬於勞動法律法規的保護範圍,在工作中受傷理應享受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內按月支付原工資外,還應該支付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費用。


臨時工工傷死亡是怎麼賠償

  臨時工工傷死亡是怎麼賠償,雖然勞動者是臨時工,但是如果與公司簽訂了臨時工協議書,依據勞動法規定,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後,正式工與臨時工的區別實質上已消失,勞動者應享有與正式員工同等待遇,與正式員工同工同酬。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內按月支付原工資外,還應該支付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 ...

出了工傷賠償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   出了工傷應該由用人單位賠付,用人單位不賠付的從保險基金裡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 ...

臨時工未買工傷保險如何賠償

  臨時工未買工傷保險出現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

臨時工工傷死亡賠償是怎麼規定的

  臨時工泛指在工作場所裡非正式僱用的勞工,通常以日薪計酬,也不像正式的勞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   首先,雖然勞動者是臨時工,只要與公司簽訂了《臨時工協議書》,依據《勞動法》規定,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後,正式工與臨時工的區別實質上已消失,勞動者應享有與正式員工同等待遇,與正式員工同工同酬。其次, ...

在工地被工友誤傷了我賠償

  在工地被工友誤傷屬於工傷,應該由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能證明工友有故意或重大失誤的,存在過錯的話,可以讓公司找他追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 ...

車禍工傷誤工費是賠償

  通常誤工費包括工資部分,由全責方負責賠償。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

工傷骨折怎麼賠償

  工傷骨折怎麼賠償標準如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