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14條的規定,必須是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自動離職的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不可以,只能領取一次。
2、如果你上次領完以後,再就業並再次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再次失業可以再次申領。
3、在下次申領的時候,總計不能超過24個月,比如你第一次應該申領18個月,但只領了2個月,第二次可以申請10個月,加上上次剩的16個月,則合計可以申領26個月,但因為不能超24,所以第二次只能申領24個月,但如果領了6個月後,再就業再參保,再失業,又可以領5個月,則24-6+5=23個月,即第三個可以申領23個月。
1、領失業補助金不能領失業金。
2、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是不能同時領取的,但是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屆滿且仍未就業的話,就可以再申請失業補助金。根據人社部發布的《通知》失業補助金的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最長只能領6個月。
1、不可以,只能領取一次。
2、如果你上次領完以後,再就業並再次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再次失業可以再次申領。
3、在下次申領的時候,總計不能超過24個月,比如你第一次應該申領18個月,但只領了2個月,第二次可以申請10個月,加上上次剩的16個月,則合計可以申領26個月,但因為不能超24,所以 ...
商業保險不會影響領失業金,因為商業保險和失業保險並沒有直接關係,失業人員想要領取失業保險的話,只需要滿足下列條件即可: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自願性失業的;
2、本人及單位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繳費滿一年以上;
3、有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並接受職業介紹和就業指導的。
目前,滿足以 ...
勞動合同到期後自己不續簽一般情況下是不能領失業金的。根據法律規定,想要領取失業金必須是非因本人原因而導致的失業情況。失業金的獲取需要一定的約束條件,具體條件包括;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 ...
協議終止勞動合同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但還要滿足領取的其他相關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 ...
懷孕主動辭職沒有失業金可以領取的。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
1、不可以,自己主動辭職不符合失業金的領取條件。
2、失業險是專門保障職工因非主觀性因素導致失業時,能夠為其提供一定時間、一定數量的救濟金與就業幫助的保險。
3、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
主動辭職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
依據《山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三條:“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三)己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指的是你單位破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