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的,若沒有捺手印的,但是親筆手寫的遺囑人簽名的,也是有效的。自書遺囑的,使其有效的應具備的法定條件有:
1、實質條件:
(1)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
(2)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2、形式要件:根據《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自書遺囑的,若沒有捺手印的,但是親筆手寫的遺囑人簽名的,也是有效的。自書遺囑的,使其有效的應具備的法定條件有:
1、實質條件:
(1)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
(2)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2、形式要件:根據《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自書遺囑沒有公證過有效。公證只是會讓遺囑的效力更高,不是遺囑生效的要件。是否去對遺囑進行公證由當事人根據自身的情況決定,如果覺得有必要做公證的,可以去公證處進行公證。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17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自書遺囑書寫一份就可以,沒有份數的限制。但是訂立自書遺囑,除了內容有效除外,還需要滿足形式要件,也就是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