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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產產品用於集體福利視同銷售嗎

自產產品用於集體福利視同銷售嗎

  自產產品用於集體福利需要視同銷售。視同銷售不需要開具發票,視同銷售價格依照以下順序確定: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用於集體福利視同銷售嗎

  用於集體福利視同銷售的。在《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中有明確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行為視同銷售。

  視同銷售:在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會計上都有視同銷售的概念,但是他們的範圍是不同的。

  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本質為增值稅“抵扣進項併產生銷項”的鏈條終止,比如將貨物用於非增值稅專案,用於個人消費或者職工福利等等,而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

  企業所得稅上的視同銷售:代表貨物的權屬發生轉移,而會計上沒有做收入處理。

  會計上的視同銷售:是指沒有產生收入但是視同產生收入了。

以自產產品對外捐贈是否視同銷售

  以自產產品對外捐贈是需要按視同銷售處理確認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自產的產品用於公益性捐贈賬務處理是,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這裡庫存商品金額是賬面成本,

  銷售稅額=同類產品售價*銷項稅率。


自用產品如何做賬

  自己生產的產品做賬會計上不作銷售處理,而按成本轉賬,等於增加現金流量,不會增加企業的營業利潤。   按稅收規定,自產自用的產品視同對外銷售,並據以計算交納各種稅費。企業按規定計算交納的各種稅費,也構成由於使用該自產產品而發生支出的一部分,應按用途記入相關的科目。按此規定,企業自產自用的產品如用於在建工程、 ...

產品自用如何做會計分錄

  將自產產品分發於員工在稅法上屬於“視同銷售”行為,即雖然是發給員工的,但仍作為銷售收入處理。同時這部分銷售收入要繳納企業所得稅,應計入企業收入,故要用第二種分錄。自建俱樂部,屬於建設固定資產,減少了庫存商品,增加了固定資產,不能作為銷售處理,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不可確認銷售收入。銷售收入要同時滿足下列 ...

購買禮品送給客戶是視同銷售

  視同銷售,抵扣進項稅,但是抵扣相應的進項稅。無論是銷項稅的處理,還是進項稅的處理,都有法規依據。   視同銷售的作用有兩個:   一是防止納稅人逃稅。比如投資或分配,如果先銷售貨物,再用貨幣出資或分配,在銷售環節肯定要納稅。如果直接用實物出資,就可以不繳稅,則納稅人就可能改變模式,直接用實物出資或分配,這 ...

捐贈視同銷售

  增值稅上將捐贈視同銷售,會計處理沒有明確的情況下就應該按照稅法視同銷售做會計處理。   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本質為增值稅“抵扣進項併產生銷項”的鏈條終止,比如將貨物用於非增值稅專案,用於個人消費或者職工福利等等,而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 ...

宣傳費需要視同銷售

  宣傳費需要視同銷售,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視同銷售貨物。因此,宣傳費屬於增值稅視同銷售的行為。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所稱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 ...

產品自用是否視同銷售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條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託加 ...

自用的產品需要繳納增值稅

  應分別不同情況處理.如果企業生產的貨物用於連續生產應稅貨物的,不繳納增值稅;如果企業生產的貨物用於非應稅專案,則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   根據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下列專案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