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的身份證、戶口本。
2、外國人的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3、我國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4、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需要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的身份證、戶口本。
2、外國人的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3、我國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4、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中國人與外國人結婚要什麼證件,根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登記結婚的幾項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時,當事人須持有下列證件:
中國公民:
1、本人的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內地與香港人結婚需要的證件有:
1、內地居民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常住戶口本;
2、香港居民身份證;
3、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4、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