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萬用表主要功能就是對電壓、電阻和電流進行測量。
數字萬用表,一種多用途電子測量儀器,一般包含安培計、電壓表、歐姆計等功能,有時也稱為萬用計、多用計、多用電錶,或三用電錶。
數字萬用表有用於基本故障診斷的行動式裝置,是在電氣測量中主要用到的電子儀器。它可以有很多特殊功能,但主要功能就是對電壓、電阻和電流進行測量,數字多用表,作為現代化的多用途電子測量儀器,主要用於物理、電氣、電子等測量領域。
數字萬用表主要功能就是對電壓、電阻和電流進行測量。
數字萬用表,一種多用途電子測量儀器,一般包含安培計、電壓表、歐姆計等功能,有時也稱為萬用計、多用計、多用電錶,或三用電錶。
數字萬用表有用於基本故障診斷的行動式裝置,是在電氣測量中主要用到的電子儀器。它可以有很多特殊功能,但主要功能就是對電壓、電阻和電流進行測量,數字多用表,作為現代化的多用途電子測量儀器,主要用於物理、電氣、電子等測量領域。
1、測量交、直流電壓。考慮到電壓的允許變動範圍及可能產生的過載,汽車萬用表應能測量大於40伏的電壓值,但測量範圍也不能過大,否則,讀數的精度下降。
2、測量電阻。汽車萬用表應能測量電阻,測量範圍大一些使用起來較方便。
3、測量電流。汽車萬用表應能測量大於10安的電流,測量範圍再小則使用不方便。
4、記憶最大值和最小值。該功能用於檢查某電路的瞬間故障。
5、模擬條顯示。該功能用於觀測連續變化的資料。
6、測量脈衝波形的頻寬比和點火線圈一次側電流的閉合角。該功能用於檢測噴油器、怠速穩定控制閥、EGR電磁閥及點火系統等的工作狀況。
導語:在我國,有些家庭是有獨生子女證,每個地區關於獨生子女證的相關規定都是不同的。那麼,今天來說說,獨生子女證有什麼用?獨生子女證有哪些用途?下面是小編精心準備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用
1、每年發給6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四周歲止;
2、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3、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週歲之前的醫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4、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週歲,男方年滿六十週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5、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6、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各地對獨生子女補貼具體政策
【上海獨生子女政策】
根據上海市政府關於印發修訂後的《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的通知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持有《光榮證》的本市戶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滿16週歲以前,領取每月3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照下列辦法支付:
(一)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無用人單位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支付。
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計劃生育獎勵
持有《光榮證》的本市戶籍公民,按照下列規定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一)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在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計發養老待遇後,再給予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即原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5000元。
(二)不符合前項規定的人員,女年滿55週歲或者男年滿60週歲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給予5000元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北京獨生子女政策】
根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可知:
第十九條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週歲止;
(二)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週歲之前的醫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三)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週歲,男方年滿六十週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五)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三)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第二十條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週歲,男方年滿六十週歲的,所在區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四川省獨生子女政策】
四川省對取得獨生子女證者的獎勵政策
四川省對取得獨生子女證者給予以下獎勵和優待:
1、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10元,即每對夫婦每年不低於60元或120元,每年從取得獨生子女證之月起發至子女18週歲止。從2013年1月1日起,將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標準提高為每對夫婦每年不低於120元。夫妻雙方均為農村人口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的獎勵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2、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加發5%的退休金(但加發後的比例不得超過100%);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3、地方各級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援、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