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的若干意見》規定,在北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工作居住證》: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並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的人才;
2、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的人才;
3、對首都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及特殊領域、特殊行業的緊缺急需人才。
根據《關於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的若干意見》規定,在北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工作居住證》: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並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的人才;
2、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的人才;
3、對首都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及特殊領域、特殊行業的緊缺急需人才。
北京戶口遷入條件及管理制度有配偶具有北京市戶口,結婚滿十年且年齡達到45歲方可遷入。本地戶口方是農戶的,三年到五年不等。復員或者專業退伍軍人,但是獲得了北京市入戶通知單。作為高新技術型人才,為了更好的進行技術研究工作而得到入戶通知單。具有足夠的資產可以在北京購買房產的人群。申請人應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影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稽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及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請人為外省市非農業戶口的,其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須出具無業證明或失業證。
6、再婚人員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2004年以後協議離婚的須提供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
1、 積分落戶。我們想要申報北京積分落戶,滿足申請人持有北京有效居住證;申請人年齡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即男性年齡在60週歲以下,女工人年齡在50週歲以下,女幹部年齡在55週歲以下;申請人需要在北京連續繳納社保滿7年;申請人無刑事犯罪記錄。
2、 人才引進。人才引進的條件為引進人才無刑事犯罪記錄、引進人才在聘用單位工作滿2年、引進人才年齡不超過45週歲,個人能力突出可放寬年齡限制,比如說千人計劃、海聚工程的中國籍專家等;或者是在京承擔國家和本市科技重大專項的領銜人可以辦理人才引進;或者是市屬各區、集團總公司等單位實施重點人才工程中創新創業成效突出的入選人可申請人才引進等等。
3、 北京畢業生落戶。北京採取指標數量的方式控制引進畢業生。引進畢業生的用人單位原則上應在本市註冊登記滿1年,並且公司經營狀況和信用良好,無違法違規記錄。引進的畢業生原則上應該具有研究生學歷,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7歲;文化、體育系統等用人單位可適當引進本科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超過24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