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葡萄園徵地補償,一等每平方米40元;二等每平方米32元;三等每平方米24元;四等每平方米16元;五等每平方米8元;六等每平方米4元。面積以管理架面覆蓋面積計算,葡萄與其它作物間作的應扣除相應面積。
2、盛果期的葡萄,發育長勢良好,架面完整,有充足的水源條件,株行距合理(株距單條50-70CM,雙條80-100CM),可以定為一、二、三等。
3、立架葡萄必須有良好的、採光條件和便於修剪作業的合理行距。未進入盛果期的葡萄,株行距合理,架面完整程度,以不影響葡萄生長為宜,定為四、五等。
1、葡萄園徵地補償,一等每平方米40元;二等每平方米32元;三等每平方米24元;四等每平方米16元;五等每平方米8元;六等每平方米4元。面積以管理架面覆蓋面積計算,葡萄與其它作物間作的應扣除相應面積。
2、盛果期的葡萄,發育長勢良好,架面完整,有充足的水源條件,株行距合理(株距單條50-70CM,雙條80-100CM),可以定為一、二、三等。
3、立架葡萄必須有良好的、採光條件和便於修剪作業的合理行距。未進入盛果期的葡萄,株行距合理,架面完整程度,以不影響葡萄生長為宜,定為四、五等。
莆田市徵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條的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瀘州農村徵地補償標準,根據《關於印發瀘州市徵地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的規定:
第五條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由具備相應土地勘測資質的單位實地勘測,並按國家規定地類標準進行分類的面積作為計算徵地補償的依據。
第六條被徵收耕地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由市人民政府按規定程式公佈,並作為徵地補償計算依據。
第七條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據實計算支付。
第八條徵收耕地每畝的土地補償費按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10倍計算。安置補助費依據被徵收土地集體經濟組織徵地前的人均耕地面積,按以下標準計算:人均耕地1畝及以上的,每畝耕地按徵地統一年產值的6倍計算;人均耕地1畝以下的每個安置人口按徵地統一年產值6倍計算。
徵收非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上述標準減半計算。
第九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被部分徵收的,由徵地單位按徵收土地面積以每畝500元的標準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集體經濟組織對剩餘土地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