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佛教屬於佛教的一個派系,是國家承認的合法宗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只要宗教活動不違反法律,不涉及政治,國家就不會進行干涉。
藏傳佛教屬於佛教的一個派系,是國家承認的合法宗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只要宗教活動不違反法律,不涉及政治,國家就不會進行干涉。
國家對藏傳佛教,沒什麼新的政策。一如既往,國家憲法規定國民享有宗教自由。藏傳佛教,又稱藏語系佛教,或俗稱喇嘛教,是指傳入中國西藏的佛教分支。屬北傳佛教,與漢傳佛教、南傳佛教並稱佛教三大地理體系,歸屬於大乘佛教之中,但以密宗傳承為其主要特色。
唐卡
藏傳佛教是在中國傳統文化直接影響和滋育下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具有鮮明的民族性、區域性特點的宗教文化。它是以藏南谷地的土著文化為基礎,吸收融合北方草原地區的遊牧文化等而形成的,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延伸和重要組成部分。
距今約兩千年的秦漢時期的漢文文獻中,就有關於青藏高原上人類活動的歷史描述,據《穆天子傳》等古籍記載,西周時周穆王西巡會見羌族酋長西王母於崑崙之丘;唐時文成、金城兩位公主的入藏,大量的漢文化傳入西藏,促成了西藏與中華 社稷一家 ;元建立後,藏傳佛教在內地迅速傳播,影響遍及朝野;明代,藏傳佛教在內地得到進一步的發展,並對明朝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產生深遠影響。然而,歷史上漢、藏這種淵源關係到目前為止,在學術界並沒有得到充分的認識。
西方對藏傳佛教的誤讀
西方人的西藏觀和西藏形象多虛幻、不準確。宗教、文化、環境是西方當下流行的話題,近年來出版的《西方視野中的藏傳佛教》、《當代西藏佛教 宗教復興與文化認同》、《西藏度亡經》等,在西方影響較大。《香格里拉的囚徒 藏傳佛教與西方》一書帶著意識形態和冷戰思維,向西方人灌輸西藏觀。顯然,西方人透過這些間接的渠道瞭解的西藏,是不真實的,不但歪曲了中國的西藏政策,也誤導了流亡藏人和西方民眾,這些對 西藏問題 的國際化產生了重要影響。
曾擔任美國 東西方中心 高階研究員的杜永彬發現,西方人的西藏觀可以分成幾個層面:一是學者的西藏觀,就是西方學者怎麼研究和認識西藏的;二是官員的西藏觀,西方官員、西方政界是怎麼認識西藏的,他們對西藏問題的態度是怎麼樣的;三是一般老百姓是怎麼看待西藏的,包括學生、商人等對西藏一無所知的人對西藏印象是什麼樣的;四是西方傳媒是怎麼反映西藏的。他們從不同的目的出發,根據需要隨意創造出他們自己不同的西藏觀。
西方所謂的 人權問題 、 宗教自由 、 民族衝突 、 文化滅絕 等等,這些論調在遮遮掩掩之間,關鍵詞只有一個 西藏獨立 。這一切都顯示出西方和中國對漢藏關係、民族與國家模式等問題的理解存在巨大的文化差異。歐洲的民族主義認為,一個擁有自己獨特文明的民族,應該建立一個國家;像中國民族區域自治這種不同於西方多元民族國家模式的獨特製度,很難得到他們的理解。而歷史和現實都證明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堅持走 有中國特色、西藏特點 的發展道路,才是藏傳佛教繁榮的保證。自有人類活動以來,西藏就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一個不爭的歷史事實。這並不是說西藏自古以來的政權都是中央政權有效管轄的一部分,而是指西藏自有人類活動的歷史都是中華文化和中華民族的一部分,但決不是任何外國曆史的一部分。
達賴對藏傳佛教的誤讀
藏傳佛教是中國的宗教,藏傳佛教活佛轉世制度,只在道教中發現最相似的先例和神學解釋。達賴在美國故意宣稱自己可以不再 轉世 ,以避免中國政府 指定 轉世靈童。關於是否轉世,不是達賴自己就可以決定的,而是要遵守歷史定製。自從五世達賴喇嘛接受清朝皇帝冊封之後,達賴喇嘛轉世都是遵守這種歷史定製的,那就是圓寂後轉世,最終認定權在中央政府。西藏信奉藏傳佛教的民眾,不是信奉某一輩達賴,而是信奉這一轉世傳承。十四世達賴就是第十四個,前面還有十三個,他的坐床典禮是當時中央政府批准的。1653年,清順治皇帝冊封五世達賴羅桑嘉措,同時被冊封的還有清軍蒙古族將軍固始汗,根據冊文中的內容,我們看到達賴只有教權,並無參政權力,軍權、政權、財權則集中在駐軍元帥 西藏郡王 的手中。有一個絕好的例證:原七世達賴噶桑嘉措遷宮所用哈達都要受到駐軍元帥 藏王 的節制,可見當時達賴在軍政中是有名無實的。
西藏不僅是藏族人民的西藏,也是整個中華民族的西藏。自《十七條協議》簽訂以來,中央人民政府一直都致力於保護西藏宗教文化。今天,達賴把宗教文化當做政治鬥爭的工具,是對宗教和文化的褻瀆,也傷害了中華民族熱愛西藏的感情。 西藏問題 根本不是什麼人權問題、宗教問題、民族問題,而是一個涉及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一個關係中華民族核心利益的問題。
學術界對藏傳佛教的誤讀
西藏遠古時期的主體文化則是苯教, 藏族自古以來信仰佛教 的說法是錯誤的,佛教在西藏發展的歷史分兩個階段,藏文史籍一般稱 前弘期 和 後弘期 。7世紀中葉到9世紀中葉約200年為前弘期。佛教在吐蕃還是一種外來宗教,它在與當地原有的苯教不斷鬥爭中發展起來,其間曾一度佔優勢。苯教和佛教的對立與發展,到最後是苯教融合到佛教中,苯教變成一個佛教化的產物。但是需要強調的是,苯教雖然完全被佛教化,成為藏傳佛教的一個支派,但它不是被印度佛教同化的,而是被藏傳佛教化了,同時佛教也被西藏化了。
學術界一提到中國的傳統,就只提到儒家、道家文化,沒有藏文化;只有孔子、孟子,沒有宗喀巴,這無疑是對中華民族片面的理解。故探討藏族文化和民族歷史淵源說簡單,只有一句話,即西藏從來就屬中國領土;說複雜,一千多年的藏漢關係實際上就兩個階段:唐時,是聯盟關係;唐以後至今,同屬一個國家。
世世代代的藏族人民與漢族及其他兄弟民族人民始終保持緊密的聯絡,透過長期的交流融合,藏族不僅與漢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在政治上同屬一個國家,而且在廣義文化上的各個層面有著許多相同、相似之處,形成了任何力量也無法使之分離的血肉聯絡。對待藏族的古代文化和民族來源時,不能把眼光只限於西藏高原一個地區,而是要從整個中華大地上各民族文化總體變化的規律中探索藏族古代文化的發展變化規律和藏族的歷史淵源。藏傳佛教在形成中華共同的民族心理認同、鞏固國家統一和促進民族文化交流等發麵發揮了重要作用。藏傳佛教作為宗教的一部分,是藏族傳統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當它與社會的根本利益及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時,它的積極作用就會不斷凸顯出來。
(責任編輯:吳繼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