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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複議時間規定是什麼

行政拘留複議時間規定是什麼

  行政拘留複議時間規定: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當地政府或者上一級行政部門,如上一級公安局複議。

  【法律依據】

  《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一條,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複議期限少於六十日的除外。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行政複議機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應當製作行政複議決定書,並加蓋印章。行政複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刑事拘留超期時間規定是否合理

  刑事拘留超期時間規定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拘留的時間多久規定是什麼

  拘留的時間是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規定是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4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緝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行政拘留多長時間內送拘留所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對於符合起訴條件的請求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需要在7日內作出決定。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立即釋放。也就是說行 ...

直接稅務行政複議有關規定是什麼

  直接稅務行政複議有關規定是:   1、複議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複議活動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機關的行政經費,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   2、複議機關在受理、審查、決定複議申請過程中,可使用複議專用章。不予受理決定書和複議決定書等重要法律文書應加蓋複議機關印章。   【法律依據】    ...

行政拘留時間解釋如何計算

  行政拘留時間解釋的計算是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合併執行不超過20日。行政拘留是法定的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二十八條,期間以時、日、月 ...

行政拘留後怎麼申請行政複議

  被行政拘留後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

派出所拘留時間規定

  公安機關拘留人一般可以拘留8到24小時,但不得超過24小時,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 ...

拘傳後拘留宣佈時間是怎樣規定

  拘傳後拘留宣佈時間的規定是: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拘留的時間則是最長不超過三十七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 ...

我國規定高血壓能被行政拘留

  我國規定高血壓是否能被行政拘留需要分情況來看,如果只是一般的高血壓的,身體條件符合羈押的要求,可以進行刑事拘留。若高血壓可能危及該人生命或加重病情,並有醫療機構證明不宜羈押的,可以不予拘留而予以取保候審。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