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訴訟法第51條只有一款內容,第五十一條內容是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宣告判決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或者被告改變其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原告同意並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2、行政訴訟法是為了規範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及時的審理行政案件而制定的法律,是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國家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據。行政訴訟法是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訴訟參加人進行訴訟活動必須遵守的準則。
1、行政訴訟法第51條只有一款內容,第五十一條內容是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宣告判決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或者被告改變其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原告同意並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2、行政訴訟法是為了規範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及時的審理行政案件而制定的法律,是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國家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據。行政訴訟法是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訴訟參加人進行訴訟活動必須遵守的準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刑法第67條第3款是對自首的規定,只要滿足緩刑適用條件,即可適用緩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