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物件:
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為6週歲,即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之間出生的學齡兒童。
第一批為戶籍在學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二批為具有該區戶籍的非學區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或母在學區內已購房並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以房產證為依據,確有實際困難不能遷移戶口的;小學已在學區實際就讀,學籍已在學區內,並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三批為符合該區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招生物件:
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為6週歲,即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之間出生的學齡兒童。
第一批為戶籍在學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二批為具有該區戶籍的非學區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或母在學區內已購房並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以房產證為依據,確有實際困難不能遷移戶口的;小學已在學區實際就讀,學籍已在學區內,並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三批為符合該區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一. 招生物件:
1、 起始年級學生:2007年9月1日之前出生;
2、 非起始年級學生:小學二年級至五年級學生,入讀學校松山湖實驗小學,本次招生不受理園區內轉學,即已在園區學校就讀的學生轉學到園區的另一所學校。
二. 招生範圍:
1、 園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適齡子女;
2、 已註冊及註冊資本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並正常營運的入園企業或其它非企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適齡子女,具體如下:
A.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
實驗小學招生簡章有以下幾點要求:
1、招生物件:本區常住戶口適齡兒童,且准入學兒童戶口遷入本區域應當滿一年。兒童與戶籍所在房產權利人以及戶主的關係為三代及三代以內直系親屬,且父母中至少有一方戶口隨同在內。
2、報名方法:區教育局根據轄區內戶籍人口,提出相對就近入學的辦法,於5月12日前委託對口學校向戶籍在本區的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的父母送達《入學告知書》。接受義務教育適齡兒童的監護人帶好相關材料,攜兒童到指定的對口學校報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手續。
3、報名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