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處拘役是適用緩刑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被判處拘役是適用緩刑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只有對判處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能適用假釋,而拘役是不適用假釋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八十一條【適用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後對所居住社群的影響。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實行教育改造的刑罰方法。
拘役主要適用於罪行較輕、但仍需短期關押改造的犯罪分子。實踐證明,對於這些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如果不剝奪其短期自由,就不足以懲戒犯罪,如果判處有期徒刑又嫌過重,適用拘役能夠收到較好的效果。
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十一、將刑法第七十二條修改為:“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