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債務需要繼承人清償,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被繼承人債務需要繼承人清償,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被繼承人有債務糾紛的處理方法如下:
一、和解
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
二、調解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三、仲裁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於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
四、訴訟
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
五、申請支付令
六、申請先予執行
七、申辦強制執行公證
八、優先受償權
九、保證人優先追償權
十、代位追償
【法律依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抵消是當事人雙方互負債務,以各自的債權抵消自己的債務的行為。
一、法定抵消,所謂法定抵消,意思就是由法律規定其行駛條件,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依有抵消權的當事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即可發生法律效力。法定抵消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雙方互負債務。
2、雙方債務均已到期。
3、債務的種類、品質相同。
二、協議抵消
協議抵消也就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使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額內消滅。協議抵消與法定抵消的目的都在於將雙方債務在對等額內消滅。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八十三條,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