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車撞了賠償責任的承擔是對事故後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被車撞了賠償責任的承擔是對事故後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發生交通事故後,無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或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撤離現場。對事實、成因有爭議的,必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打122,報告交警。車輛有保險的,應及時告知保險公司到現場。
交通事故的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期間伙食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等費用,住院治療,肇事者應當承擔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三項。醫療費和交通費憑票據;誤工費要提供因誤工而減少收入的證明,提供所在單位勞資部門證明收入減少的證明,可以同肇事協商解決,得到賠償後,可以將票據交給肇事司機,由肇事者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
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賠償的主要專案同一般人身損害賠償專案一樣,但是保險賠償是有限額規定的,超過限額的部分保險公司將不會賠償,將由應當承擔責任的肇事方承擔。
被車撞了應該找對方賠錢,對方會找保險公司來處理,給您的損失定價,然後對方拿您的發票去保險公司報銷。請記住,您的損失第一責任人是對方。如果被撞了找不到對方,需要開具公安部門事故證明,自己保險公司僅賠7成。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