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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處理夫妻共同債務呢

要怎麼處理夫妻共同債務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對夫妻共同債務做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第一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債務應該要如何處理

  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怎麼處理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1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誰承擔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注意什麼

  注意下列問題:   1、注意區分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法律規定,夫妻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家庭財產或者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   2、要堅持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3、堅持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 ...

夫妻共同債務怎麼處理

  《婚姻法》第41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由此可見,如果夫妻的共同債務已經作了內部約定,該約定只有夫妻間的內部效力,並不改變夫妻共同承擔責任的性質,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互負連帶清償責任,這 ...

哪些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l)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又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 ...

怎麼才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一)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二)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四)其他應由個人 ...

賭博欠的債是夫妻共同債務

  不是,是個人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闡明: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在我國法律法規所保護的權利義務關係當中,違法債權債務關係並不受我國法律保護。而賭債正是屬於違法債權債務範疇。與此同時,夫妻一方因賭博所負的債務,實際並未用 ...

怎麼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下列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