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合格的親子鑑定報告需具備以下幾項:
1、每份鑑定報告都有名稱,如根據報告的性質不同,分為法醫物證鑑定報告,或者遺傳檢驗報告。
2、委託方(委託單位或個人);委託事項;委託日期
3、鑑定材料;鑑定日期;在場人員
4、檢驗過程(檢驗規範、DNA檢驗步驟、檢驗結果)
5、分析說明
6、諮詢意見
7、宣告
委託人判斷是否是親子關係,需要從父親的位點資料中,看看是否能找到孩子的位點資料,如果孩子的位點中有3個或3個以上對不上,說明父親不是孩子的生物學父親。
一份合格的親子鑑定報告需具備以下幾項:
1、每份鑑定報告都有名稱,如根據報告的性質不同,分為法醫物證鑑定報告,或者遺傳檢驗報告。
2、委託方(委託單位或個人);委託事項;委託日期
3、鑑定材料;鑑定日期;在場人員
4、檢驗過程(檢驗規範、DNA檢驗步驟、檢驗結果)
5、分析說明
6、諮詢意見
7、宣告
委託人判斷是否是親子關係,需要從父親的位點資料中,看看是否能找到孩子的位點資料,如果孩子的位點中有3個或3個以上對不上,說明父親不是孩子的生物學父親。
1、親子鑑定及應用醫學和生物學的理論和技術,透過對遺傳特徵檢驗判斷所稱父母與子女是否有血緣關係。
2、DNA是細胞基本遺傳物質,通常可透過DNA的分析來判斷親生結果。親子鑑定是目前親子測試中最準確的一種,如果孩子和測試男子的DNA模式在一個或多個DNA探針上不吻合,那麼被測男子便被100%排除,即他0%可能性是親身父親。
3、所以親子鑑定關係的表述率要麼是99.99%排除,要麼是99.99%確認,百分之2—8%的表述確實不可能出現。
4、看親子鑑定的結果,直接看那個數值就可以,拿到鑑定的結果,可以去諮詢一下醫師,它會給你講解的非常清楚,做親子鑑定有血緣關係,基本上是不會相差太多的,平時要注意保持心情穩定,不能有過大的壓力,如果情緒波動大,對身體會有傷害的。
只要親子鑑定結果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就可能成為離婚事由由。
法院在審理案件時講究的是證據,也就說只要是合法取得的證據就可以採納。那麼親子鑑定也應該可以作為離婚時的證據。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二條規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並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