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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嗎

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嗎

  1、可有的,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是有具體規定的,你同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國務院1999年1月22日釋出的《失業保險條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2、《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孕婦被解除勞動合同能得到賠償嗎

  孕婦被解除勞動合同能得到賠償,在孕婦工作期間,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相應的經濟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賠償金嗎

  如果勞動者行為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那麼用人單位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行為,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是稅前

  是稅前。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2條,下列各項個人 ...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可以造假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是不可以造假的。離職證明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證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避免招用與其他單位的員工,造成糾紛。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 ...

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能得到賠償

  如果勞動者因為合同到期後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關係,那麼沒有補償。如果是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而解除勞動合同關係,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例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

患重病解除勞動合同有補償保險

  企業能與患有重大疾病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並且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 ...

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工會介入

  曠工辭退不需要工會介入,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關係,通常需要工會介入的情況是,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關係,或者用人單位採取經濟裁員方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等情況時。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合法解除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申請仲裁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只要時間不超過1年,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

就業了還能領取失業補助金

  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再就業不能領取。   2、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3、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4、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