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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申請仲裁嗎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申請仲裁嗎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只要時間不超過1年,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能領失業金嗎

  失業保險金是職工有就業慾望,因企業經濟裁員、職工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辭退以及不適應原工作崗位而被迫下崗,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後,交勞動局待業中心待業期間,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規定,享受的社會保險福利。

  主動辭職和自願解除勞動合同是放棄就業權利,因此,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不能享受失業保險金。

合同沒到期解除勞動合同有補償嗎

  合同沒到期解除勞動合同有補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什麼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   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 ...

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代辦

  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讓代理人去辦理,此時需要你自己的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怎麼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1、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員工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申請書,按照雙方協商內容製作“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2、定製合理合法的違約金金額,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提出解約的一方需按要求支付違約金。   3、如果違約金高出企業損失的130%,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違約金過高, ...

公司違規解除勞動合同有時效

  公司違規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起仲裁的時效為一年。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 ...

允許沒有解除勞動合同找工作

  沒有解除勞動合同找工作是可以的,但不可以影響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

拖欠工資解除勞動合同有賠償金

  拖欠工資解除勞動合同有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第一項 ...

如何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補償

  1、勞動法第24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勞動合同法第36條:用人單位與勞動都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36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