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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標準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標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終止補償標準是什麼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合同沒到期解除勞動合同有補償嗎

  合同沒到期解除勞動合同有補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辦法有幾種

  (1)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2)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

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標準怎麼計算

  經濟賠償金的計算基數是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如果月平均工資超過社會平均工資三倍的,按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計算。經濟賠償金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怎麼算

  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 ...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如何計算

  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不低於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症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 ...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如下:   1、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在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規定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 ...

患重病解除勞動合同補償保險嗎

  企業能與患有重大疾病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並且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 ...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情形有哪些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情形有: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