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解除合同的流程怎麼走

協議解除合同的流程怎麼走

  協議解除合同流程如下:

  1、通知對方。當事人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如果選擇解除合同,應通知對方當事人;發生法定情形而使當事人享有解除權的,解除權人如果選擇解除合同,同樣也應通知對方當事人。在這兩種情況下,合同從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時起解除。

  2、對解除合同存在異議的,可請求法定機構解決。當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對方後,對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向法院起訴或依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請求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對於這些有效裁定,當事人必須執行。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應遵守特別程式的規定。

解除合同的流程怎麼走

  一、協議解除的程式

  協議解除取決於雙方一致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需要有解除權的存在。而雙方意思一致的達成一般也要經過要約、承諾兩個階段,當雙方協商一致時,合同就被依法解除了。

  二、行使解除權的程式

  1、通知對方。

  2、對解除合同存在異議的,可請求法定機構解決。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應遵守特別程式的規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流程是什麼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為:

  1、無過失辭退:用人單位提前30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動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提前30天通知工會或者全體職工,向工會或者職工說明理由,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後,再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最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送達勞動者,始發解除效力。

  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第一步,用人單位將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與理由通知工會,徵求工會的意見;

  第二步,工會提出意見;

  第三步,用人單位研究工會的意見,作出處理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步,用人單位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為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第五步,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保險裡的解除合同是啥意思 解除合同要注意什麼?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關係建立以後,因一定的法律事實的出現,使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的法律名詞。    保險裡的解除合同是啥意思   《合同法》第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

網上貸款想解除合同如何處理

  網上貸款想解除合同的處理是,可以透過協議或者出現法定情形時,才能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

法定解除合同提前多久通知

  法定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當法定解除條件發生時,有解除權的一方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另一方收到解除通知時,合同就正式解除。但是,如果法定解除條件發生後,有解除權的一方在法定期限或者約定的期限內,不行使解除權,則喪失解除權,應繼續履行合同。如果法律沒有規定解除期限,合同當事人也沒有約定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合同 ...

員工終止和解除合同的區別

  勞動合同終止與解除的區別有:   區別一: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勞動合同沒有到期一般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一般是是終止勞動合同。   區別二、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主體不同。   勞動合同解除,可以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以由勞動者提出;勞動合同終止是基於某種法定事實的出現,都會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的消滅。一 ...

曠工解除合同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

  曠工解除合同法律上的規定是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的時間超過30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法律依據】   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18條,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的時間超過30天 ...

違約可以解除合同

  違約可以解除合同。因一方當事人的根本違約致合同履行利益不能實現,對方當事人為了防止合同在違約情形下給自己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可以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 ...

協商解除合同是否支付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產生的基礎在於預告解除,即當一家單位以員工不勝任工作、醫療期滿或者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提出解除時,又不願意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的,才應當向員工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因此,也不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金。只要協商一致,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