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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終止和解除合同的區別

員工終止和解除合同的區別

  勞動合同終止與解除的區別有:

  區別一: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勞動合同沒有到期一般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一般是是終止勞動合同。

  區別二、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主體不同。

  勞動合同解除,可以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以由勞動者提出;勞動合同終止是基於某種法定事實的出現,都會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的消滅。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到期和解除合同有什麼區別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於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行為。

  合同期滿合同終止是指合同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合同關係客觀上不復存在。

  合同終止僅使合同關係發生將來消滅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關係發生既往消滅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對已履行的合同將產生恢復原狀的後果。

  再次,權利專屬不同。合同終止權為非專屬權,可隨債權或債務一同移轉第三人;而解除權為專屬於債權人的權利,除可隨同債權債務概括轉移外,不得因單純的債權讓與或債務承擔而轉移給第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七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籤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區別有哪些

  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

  (1)主體資格不同。

  (2)主體性質及其關係不同。

  (3)主體的待遇不同。

  (4)報酬的性質不同。

  (5)用人單位的義務不同。

  (6)適用的法律不同。

  (7)受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8)違反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不同。

  (9)糾紛的處理方式不同。

  (10)勞動力的支配權不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認籌合同購房合同區別有哪些

  認籌主要就是購房者表現出來的買房誠意,這個誠意需要繳納一定的認籌金來表現。而且認籌就是開發商在正式銷售之前,透過一些折扣讓購房者繳納一定的認籌金等費用的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任何形式的認籌都是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國家是明令禁止的。購房合同一般包括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兩種,預售合同是在 ...

合同終止合同解除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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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可撤消合同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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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章的區別

  1、效力不同:合同章的效力在公章之下。   2、使用範圍不同:公章是辦什麼事都可以用,合同章只在合同上有用,不能辦其他事。   3、執章人不同: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與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合同專用章可由法人執掌,也可由專門的合同人員負責保管。 ...

外派員工應當誰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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