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不同:所謂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它分為五種: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留置合同和定金。抵押合同是抵押權人(通常是債權人)與抵押人(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簽訂的擔保性質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財物(既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向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可以依法以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可見,抵押合同只是擔保合同中的一種。
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
(1)主體資格不同。
(2)主體性質及其關係不同。
(3)主體的待遇不同。
(4)報酬的性質不同。
(5)用人單位的義務不同。
(6)適用的法律不同。
(7)受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8)違反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不同。
(9)糾紛的處理方式不同。
(10)勞動力的支配權不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信託法》第六至八條規定,設立信託,必須有合法的信託目的。兩者區別如下:
1、信託合同的選用範圍僅為貿易活動,而委託合同的受託人為委託人提供服務的適用範圍廣泛,包括各種可以委託的事項。
2、信託人應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而委託合同的受託人或者自己的名義訂立合同,如以自己的名義訂立合同,則負有披露義務。
3、信託合同為有償合同,而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4、信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費用,除當事人另有約定,應自行承擔,而委託合同的受託人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代理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為:1、合同性質不一樣,代理合同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的合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合同;2、兩者適用的法律有所不同,代理合同出現糾紛適用合同法,勞動合同出現糾紛適用勞動合同法;3、代理合同的解除條件跟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不一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 ...
認籌主要就是購房者表現出來的買房誠意,這個誠意需要繳納一定的認籌金來表現。而且認籌就是開發商在正式銷售之前,透過一些折扣讓購房者繳納一定的認籌金等費用的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任何形式的認籌都是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國家是明令禁止的。購房合同一般包括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兩種,預售合同是在 ...
一、勞動合同簽訂的要素: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 ...
1、貸款用途:如果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借款人需要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才能取得貸款,而其用途可作為購房以及其他用途,而按揭貸款則是借款人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用途只能作為購房,即為哪一套住房作按揭貸款的用途必須是購買哪一套住房。
2、住房權證: ...
兩類合同簡單來說有如下區別:
1、期限方面的區別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為兩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長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自由約定。
2、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的區別關於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合同法》做了相應的規定,其中關於勞務派遣情況下解除勞動 ...
房屋認購合同和購房合同的區別是:
1、目的不同:商品房認購合同相當於一份預約合同,是為了將來簽訂購房合同而簽訂的,但商品房購房合同是本約合同,它決定了商品房銷售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可以這麼簡單地來概括一下,那就是,商品房認購合同相當於是提前預約的一個作用,而購房合同卻有確立關係的作用。
2、內容不 ...
委託合同與行紀合同都是基於雙方當事人的彼此信任而產生,由一方代為另一方辦理委託的事務,其法律後果由委託方承受。但是,這兩種合同又有所區別:
1、行紀合同必須是有償的,委託人要向行紀人支付報酬;而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2、行紀合同的主體具有限定性。在我國,行紀合同的委託人可以為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