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以下的條件:
(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口頭遺囑,是指在危急情況下所立的遺囑。但在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設立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知見證人在場見證。
口頭遺囑的程式:遺囑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兩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由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見證人可做記錄,但記錄內容因危急情形,遺囑人無法修改、更正。見證人也可不做記錄,以見證人記憶的為準。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七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口頭遺囑生效的條件:
1、遺囑人具有訂立遺囑的能力。
2、處於危急的情況下。
3、有兩個或者以上的見證人在場。
4、遺囑的受益人合法有效。
5、遺囑的內容合法。
《繼承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條規定,處理個人資訊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徵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公開處理資訊的規則;
(三)明示處理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
(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 ...
根據《繼承法》第17條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口頭遺囑的重要條件:
1、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
2、有2名以上無利害關係人在場見證。 ...
遺囑見證人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1、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不是繼承人或者受贈人。
3、與繼承人和受贈人沒有利害關係。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18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 ...
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口頭遺囑見證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遺囑見證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2、遺囑見證人應當是能夠理解遺囑的內容、懂得遺囑所有文字的人。
3、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利害關係。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138條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 ...
1、條件是位移比、位移角、週期比,而這三者又是互有一定關聯的:通常,如果結構的扭轉剛度較弱,則以上三者均較難以達到規範要求。
2、調整扭轉剛度的方法,就是加強周邊(加長或加多外圍牆的設定,加高外圍的梁高度),弱化中間(減少中部,如井筒部位的抗側力構件佈置,有意弱化)。 ...
具備下列五個要件才能構成正當防衛:
1、起因條件:不法侵害現實存在。
2、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3、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識。
4、物件條件:針對侵害人防衛。
5、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