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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與定金的區別

租房訂金與定金的區別

  1、定金是法律上的一個專業術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等法律規定,在房屋買賣中的定金,是指買賣雙方為擔保房屋交易的履行,由買受方交付給出賣方的擔保資金,並在實際交付時發生法律效力。如果定金交付後,買受方發生違約,則其交付的定金將不予返還;而如果出賣方發生違約,則應當雙倍返還已交付的定金,這就是所謂的定金罰則。定金是一種擔保形式,目的是保障相應債務的履行。

  2、訂金並不是很嚴格的法律概念,通常是指買賣雙方在具有交易意向後,為表示誠意,由買受方交付給出賣方的一筆款項。因為訂金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即便訂金交付後,也不發生類似定金罰則的後果。

“訂金”與“定金”的區別

  “訂金”和“定金”一字之差,法律上有何不同?

  關於“定金”的規定,出自《合同法》第115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後履行前,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不超過20%),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替代物。“定金”是法律上的一種擔保行為,一方面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一方面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訂金”並不是標準的法律概念,是一種不太規範的表述,因此它在法律效果上是不明確的。在司法實踐中,“訂金”往往被視為“預付款”,並不產生“定金”的懲罰性效果。

訂金與定金的區別

  定義區別訂金是預訂所付的錢,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

  實質內容區別訂金沒有擔保性質,不具備法律效應;定金有擔保性質,具備法律效應。訂金的效力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雙方當事人如果沒有約定,可以如數退還;定金的效力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認可,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具有法律效應,一般情況下無法退還。

  退還資金區別訂金,可透過雙方協調歸還。定金,只有遇到開發商資質不全、開發商違約(開發商進行了在建工程抵押,並且未告知購房者)、簽訂的認購合同不規範等情況下,才能退還。

  違約處理區別訂金沒有直接的法律規定,司法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如果出現違約情形,並不會發生直接被沒收或需要雙倍返還的法律後果,得根據實際情況及各方當事人的過錯來讓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定金是透過書面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合同擔保,其目的在於確保各方訂立合同或促使合同義務人履行義務,保障權利人的權利能夠得以實現。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


訂金定金區別

  法律概念區分定金與訂金 定金“是規範的法律概念,是一種擔保形式;而”訂金“並非法律語言,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兩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買方交付的是”定金“,那麼買方違約則定金將賣方沒收,賣方違約則必須向買方雙倍返還定金;如果買方交付的是”訂金“,那麼不論哪一方反悔,賣 ...

訂金定金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2、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 ...

怎麼理解訂金定金區別

  訂金與定金的區別有:1、訂金只是一種預付款,是一種支付手段而已,而定金是一種擔保合同的;2、訂金沒有數額的限制,定金是不能高於價款的20%;3、在合同沒有履行的情況下,訂金是需要返還的,而定金是需要按照違約情況,來進行返還或者雙倍償還的;4、訂金是可以多次支付的,而定金是需要一次性支付的。   法律依據: ...

房屋訂金定金區別

  性質不同:定金屬於不退款協議,訂金屬於帶條件的協議。   履行方式不同:定金: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應當 ...

訂金定金哪個可以退

  1、定金不能退,訂金可以退。   2、目前我國在我國的法律上,訂金這個概念是不明確的,但在我國的司法審判實踐中,訂金一般被視為預付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8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 ...

訂金定金哪個可以退

  1、定金不能退,訂金可以退。   2、目前我國在我國的法律上,訂金這個概念是不明確的,但在我國的司法審判實踐中,訂金一般被視為預付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8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 ...

買房訂金定金的區別是什麼

  1、“定金”是受法律保護的;而“訂金”在法律上是沒有明確規定的。   2、購房者們繳納了定金之後,如果開發商沒有按照合同中的要求履行合同,就要雙倍返還定金。   3、訂金其實和預付款的性質非常相像,它只不過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沒有具備擔保的性質。   購房者們在繳納定金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定金是不具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