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系統是由計算機硬體、網路和通訊裝置、計算機軟體、資訊資源、資訊使用者和規章制度組成的以處理資訊流為目的的人機一體化系統。 從資訊系統的發展和系統特點來看,可分為資料處理系統、管理資訊系統、決策支援系統、專家系統和虛擬辦公室五種型別。 由管理的層次性可將經理資訊系統、營銷資訊系統、製造資訊系統、財務資訊系統、人力資源資訊系統、資訊資源資訊系統分為兩個層次。這是一種邏輯的MIS而不是物理的MIS,也叫組織資訊系統。
資訊系統是由計算機硬體、網路和通訊裝置、計算機軟體、資訊資源、資訊使用者和規章制度組成的以處理資訊流為目的的人機一體化系統。 從資訊系統的發展和系統特點來看,可分為資料處理系統、管理資訊系統、決策支援系統、專家系統和虛擬辦公室五種型別。 由管理的層次性可將經理資訊系統、營銷資訊系統、製造資訊系統、財務資訊系統、人力資源資訊系統、資訊資源資訊系統分為兩個層次。這是一種邏輯的MIS而不是物理的MIS,也叫組織資訊系統。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或者對該計算機資訊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計算機資訊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和配套的裝置、設施(含網路)構成的,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則對資訊進行採集、加工、儲存、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即資訊管理與資訊系統。
計算機資訊系統(Information System)是以提供資訊服務為主要目的的資料密集型、人機互動的計算機應用系統。它在技術上有4個特點:
(1)涉及的資料量大。資料一般需存放在輔助儲存器中,記憶體中只暫存當前要處理的一小部分資料;
(2)絕大部分資料是持久的,即不隨程式執行的結束而消失,而需長期保留在計算機系統中;
(3)這些持久資料為多個應用程式所共享,甚至在一個單位或更大範圍內共享;
(4)除具有資料採集、傳輸、儲存和管理等基本功能外,還可向使用者提供資訊檢索、統計報表、事務處理、規劃、設計、指揮、控制、決策、報警、提示、諮詢等資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