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會計人員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加以分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它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記賬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基本內容:
1、記賬憑證的名稱及填制單位名稱;
2、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3、記賬憑證的編號;
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
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 ;
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
7、記賬標記 ;
8、所附原始憑證
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會計人員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加以分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它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記賬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基本內容:
1、記賬憑證的名稱及填制單位名稱;
2、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3、記賬憑證的編號;
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
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 ;
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
7、記賬標記 ;
8、所附原始憑證
把一筆經濟業務同寫在一張記賬憑證上即可,準確的反映這項經濟業務事項。在記賬憑證的填制中,若一筆經濟業務涉及的會計科目較多,需填置多張會計憑證的,可採用“分數編號法”,也可以採用“連續編號法”。一筆經濟業務需要編制多張記賬憑證時,採用“分數編號法”,如某項經濟業務需要編制三張轉賬憑證,而該憑證的順序號為7時,編號為71/3,72/3,73/3。(七又三分之一,七又三分之二,七又三分之三)。
記帳憑證填制的基本要求
1.稽核無誤。即在對原始憑證稽核無誤的基礎上填制記帳憑證。這是內部牽制制度的一個重要環節。
2.內容完整。即記帳憑證應該包括的內容都要具備。應該注意的是:以自制的原始憑證或者原始憑證彙總表代替記帳憑證使用的,也必須具備記帳憑證所應有的內容;記帳憑證的日期,一般為編制記帳憑證當天的日期,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計算收益、分配費用、結轉成本利潤等調整分錄和結帳分錄的記帳憑證,雖然需要到下月才能編制,仍應填寫當月月末的日期,以便在當月的帳內進行登記。
3.分類正確。即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正確區別不同型別的原始憑證,正確應用會計科目。在此基礎上,記帳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彙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彙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彙總填制在一張記帳憑證上。
4.連續編號。即記帳憑證應當連續編號。這有利於分清會計事項處理的先後順序,便於記帳憑證與會計帳簿之間的核對,確保記帳憑證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