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代理的種類有:
1、法定代理。法律上為無行為能力人設立的一種代理制度;
2、法定代表。法律上為法人、非法人團體從事活動設立的一種代表制度;
3、指定代理。無行為能力人又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權時,法律規定由法院為其指定代理人的一種代理制度;
4、委任代理。受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訴訟中的第三人的委託的代理。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訴訟代理的種類有:
1、法定代理。法律上為無行為能力人設立的一種代理制度;
2、法定代表。法律上為法人、非法人團體從事活動設立的一種代表制度;
3、指定代理。無行為能力人又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權時,法律規定由法院為其指定代理人的一種代理制度;
4、委任代理。受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訴訟中的第三人的委託的代理。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智慧財產權訴訟的種類有:
1、智慧財產權民事訴訟,包括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智慧財產權歸屬訴訟、智慧財產權合同訴訟;
2、智慧財產權行政訴訟,包括由國家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裁判引起、由國家行政機關做出的詳細行政行為引起、由地方智慧財產權治理機關行政執法引起;
3、智慧財產權刑事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著作權法》第七條,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著作權管理工作。
刑事代理的種類:
(1)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即公訴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的代理;
(2)自訴案件自訴人的代理,即自訴案件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
(3)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代理,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託訴訟代理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