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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案件中的證人有哪些權利義務

訴訟案件中的證人有哪些權利義務

  《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一)證人在訴訟中享有下列訴訟權利:

  1、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提供證言的權利;

  2、對自己的證言筆錄,有權閱讀,若發現有錯誤或者遺漏,有權進行更正或者補充;

  3、因作證而遭侮辱、誹謗、毆打或者其他方法被打擊報復時,有權要求人民法院給予法律保護;

  4、有權要求人民法院給予因法庭要求出庭作證所支出的費用和受到的損失,如誤工工資、誤工補貼、差旅費等;

  5、有權改變自己已作的書面證言和口頭證言的內容;

  (二)在享有上述訴訟權利的同時,證人應承擔下列訴訟義務:

  1、如實作證的義務;

  2、如實回答審判人員、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就他所作的證人證言提出的問題;

  3、遵守法庭秩序的義務。

父母子女之間有哪些權利義務關係

  父母的權利義務有:

  1、在人身方面,有撫養的權利與義務,管理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法定代理。

  2、在財產方面,主要表現為對子女財產的管理;未成年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失,父母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子女的權利義務有:

  1、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當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2、在父母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時,子女有義務給付贍養費,並且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子女有義務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哪些權利義務

  1、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不受雙方收入高低的影響。

  2、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3、夫妻對共同財產也要承擔一定的義務。家庭生活的費用,由共同財產支付,不足時,由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分擔。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義務所負債務,由共同財產清償;不足時,則由個人財產負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普通合夥人哪些權利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規定:   第二十六條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委託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   第二十七條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委託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    ...

租賃合同承租人哪些義務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限內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按期交納房租,如拖欠租金,應當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二、按照房屋的效能合理地使用承租的房屋,不能擅自拆、改房屋及其裝修、裝置、附屬設施,如果確實需要變動的,應當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並就此簽訂書面合同。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因負賠償或修復的責任。 ...

美國公民哪些權利義務

  美國公民可以獲得的權利:   1、在美國,只要是成年的公民,都可獲得參政權,不管是出任政府官員還是美國總統都可以。除此之外享受在美國之外的任意國家,只要有美國領事館,均可前往尋求幫助。   2、作為母國,美國公民可以隨時進入美國領土,並能享受到美國所有的福利待遇。   3、對於入籍的移民來講,下一代出生即 ...

我國公民哪些權利同時也是義務

  1、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2、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透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 ...

會計哪些權利義務

  會計權利是指會計法主體在會計活動中,依法具有為一定的行為或不為一定的行為以及要求他人為一定的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資格。   會計權利內容有:   1、會計法主體可以依法作出一定的行為。舉例:國家財政部門有權制定會計制度,總會計師有權審批財務收支。   2、會計法主體可以依法不作出一定行為。舉例:會計機構、 ...

患者哪些權利義務

  患者的權利如下:1、得到周到、舒適和優質的醫療、護理服務;2、有權知曉醫療小組組成人員;3、同意或拒絕與治療相關科研專案;等等。患者的義務如下:1、遵守醫院規章制度,不得侵犯醫院員工和其他患者的權利;2、如實提供與疾病及診療相關的資訊,不得故意隱瞞事實或提供與事實相背的資訊;3、瞭解自身疾病、治療、愈後及 ...

租賃關係出租人哪些義務

  出租人的義務有:   1、交付出租物。   2、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   3、物的瑕疵擔保。   4、權利的瑕疵擔保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條對出租人基本義務的規定,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