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訴訟離婚怎麼撤訴

訴訟離婚怎麼撤訴

  起訴離婚後,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訴訟自動撤訴的條件有哪些

  離婚訴訟按撤訴處理的情形有:

  1、原告或上訴人未按期交納訴訟費用;

  2、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

  4、原告應預交而未預交案件受理費。人民法院通知其預交,通知後仍未交納,或申請緩、減、免未獲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納訴訟費用的。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訴訟離婚後撤訴的風險有哪些

  訴訟離婚後撤訴的風險有:

  (1)原告撤訴後,等於離婚案件的審理屬於未訴狀態。如果第二次起訴離婚,仍然視為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法院並沒有判離,那麼原告還要再進行第三次起訴。

  (2)原告撤訴後,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必須要過六個月才能再次起訴。

  (3)原告撤訴後,可能涉及對方過錯的證據被毀損或收集離婚的新證據更加困難。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訴訟離婚如何撤訴

  起訴離婚後,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訴訟離婚撤訴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   1、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特別授權的委託代理人。   2、申請撤訴是出於自願而非受人強迫。   3、申請 ...

訴訟離婚多久收到傳票

  一般起訴離婚在法院立案後五天之內收到傳票,法律一般會在立案後的五天內,將傳票、送達回證與起訴書副本等材料一起發出給被告,然後被告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答辯。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25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 ...

申請訴訟離婚需要多久才可以離

  一般來說離婚糾紛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 ...

訴訟離婚的定義究竟是什麼

  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係的一項離婚制度。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

訴訟離婚是怎麼一回事

  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的訴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

訴訟離婚中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透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在離婚訴訟中當事人必須提出證據來支援自己的訴訟主張,這些證據包括:   1、能夠證明自己的離婚請求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   2、如果對方有過錯的話,能證明對方過錯的證據;   3、證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證據;   4、 ...

訴訟離婚房產價值確認有哪些方法

  訴訟離婚房產價值確認的方法有:協商確定、評估確定、競價確定。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幹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