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用犯罪所得買的房子會被沒收。如果不是詐騙所得買的房子不會沒收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果是用犯罪所得買的房子會被沒收。如果不是詐騙所得買的房子不會沒收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如果房產是贈與過戶給兒子的話,那麼贈與所得的房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贈與人明確表明只給夫妻一方。這種情況最好做公證。
根據《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2、如果房子是透過買賣過戶給兒子的話,只登記在兒子一人名字,那麼該房產屬於兒子一方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要看具體情況,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如果當事人名下的房屋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並且與案件有關的,是可以申請財產保全查封房屋的。但是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法院是無法查封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