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針對詢問筆錄的證據型別還存有一定的異議,有的學者認為其屬於證人證言,而有的則認為其屬於書證。
2、詢問筆錄要如實地、完整地記載證人、被害人的陳述。詢問筆錄的處理辦法同訊問被告人筆錄的處理辦法一樣。要交給證人、被害人核對,並允許其改正其中的錯誤。證人、被害人要求自己親筆書寫證詞的,要允許書寫,必要時,也可以讓證人、被害人親筆書寫證詞。詢問筆錄的順序應該符合實際的詢問順序。證人或被害人以及詢問人員都應該在詢問筆錄上簽名。
3、詢問筆錄作為記載證人所提供的證言,具有法律的嚴肅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對於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他宣讀。如果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認筆錄沒有錯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偵查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犯罪嫌疑人請求自行書寫供述的,應當准許。必要的時候,偵查人員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親筆書寫供詞。
證據是指依照訴訟規則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針對提取筆錄的證據型別還存有一定的異議,有的學者認為其屬於證人證言,而有的則認為其屬於書證。
一般認為,這份筆錄裡記載的內容反映了案情就是書證,如果是這份筆錄上的某個筆跡反映了案情就是物證。
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根據證據的來源和表現形式,對物證是這樣解釋的:即以物品、痕跡等客觀物質實體的外形、性狀、質地、規格等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如肇事交通工具、現場留下的物品和痕跡等。
簡訊屬於證據種類中的書證。
手機簡訊應屬於書證的範疇,書證指的是以其內容來證明與待證事實有關情況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來記載的思想和行為以及採用各種符號、圖案來表達人的思想,其內容對待證事實具有證明作用的物品都是書證。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訴訟證據有以下幾種。
(1)書證。
(2)物證。
(3)視聽資料。
(4)證人證言。
(5)當事人陳述。
(6)鑑定結論。
(7)勘驗筆錄。
同案共犯被告人的供述屬於什麼證據在理論結合實務界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這類共犯口供屬於後審案件的“證人證言”,認為該同案犯供述是經過調查屬實的,其真實性建立在較牢靠的基礎上,且該被告人與後案審理的共犯人在利害關係上已牽扯不大,實際上已成為後審者犯罪事實的知情者,其訴訟地位因而發生變化,成為 ...
新刑事訴訟法證據種類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 ...
1、書證
即以文字、符號、圖案等所記載的內容表達的與案件事實有關的人的思維或者行為的書面材料。如行政機關的檔案、文書、函件、處理決定等。作為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的規範性檔案,是行政機關在訴訟中必須提交的書證。
2、物證
即以物品、痕跡等客觀物質實體的外形、性狀、質地、規格等證明案件事 ...
證據的種類,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 ...
民事訴訟中法定證據種類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另外,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
刑事訴訟中證據的法定種類有: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鑑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
中國法定證據種類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證據包括:(一)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電子資料;(五)證人證言;(六)當事人的陳述;(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