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應當為試用期內的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既然試用期屬於勞動合同期限的範圍,員工就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等。如果單位沒有在職工試用期期間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之後為職工補繳。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參加社會保險對於公司而言是強制性的義務,無論是公司還是勞動者都必須履行。因此,即使勞動者不想參加社會保險也是不行的,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1、用人單位沒有足額繳納、沒有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用人單位未給員工足額繳納社保,員工向社保區域性門投訴的,經核查發現確未足額繳納,將會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補足,並按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3、如果用人單位在社保局行政部門發出限期補繳通知後依然不予補交的,則還會對用人單位進行行政罰款。《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4、社保局在核查處理某一勞動者投訴社保時,可能會對用人單位全體勞動者社保繳交違法情況予以核查,如還存在其他勞動者未足額或險種不齊全時,會一併進行行政處理。
5、用人單位在接到社保部門核查通知,如無理抗拒、阻撓或不按要求報送材料,可能面臨罰款處罰風險。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一是可以申請單位補交社保;
二就是申請單位經濟補償,《勞動法》規定:即工作一年,工作半年按一年計算,補償一個月工資標準,依次類推計算。看得出用人單位極不負責任.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所述,所有的企業單位都有義務要給員工繳納社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佈實施,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對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所述,所有的企業單位都有義務要給員工繳納社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佈實施,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對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 ...
根據我國《勞動法》:“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保繳納具有強制性,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規定,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而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所以試用期給員工繳納社保 ...
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不繳費或者不按時足額繳費的。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 ...
如果是合法用人單位不交社會保險,違反了社會保險法與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同時也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並主張自已的法定權益,也可以向稅務機關負責社會保險徵收的部門投訴。同時,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