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初為上蔡小吏,後拜師荀子,與韓非同門,學藝七年後投奔秦國,先為呂不韋門客,後為長史,然後為秦王客卿,後因鄭國事件被逐,在路上寫下了《諫逐客書》挽救被逐異國人的命運,後被秦王任命為廷尉,最後為丞相。
關於李斯的評價,可說是“千古一相”,李斯輔助嬴政制訂統一六國的計劃,統一後建議嬴政廢除分封制而實行郡縣制,同時制訂了統一的法律《秦律》,同時在文字,度量衡的統一上也做出貢獻,這些制度得以沿襲千年,李斯在其中功不可沒。
李斯初為上蔡小吏,後拜師荀子,與韓非同門,學藝七年後投奔秦國,先為呂不韋門客,後為長史,然後為秦王客卿,後因鄭國事件被逐,在路上寫下了《諫逐客書》挽救被逐異國人的命運,後被秦王任命為廷尉,最後為丞相。
關於李斯的評價,可說是“千古一相”,李斯輔助嬴政制訂統一六國的計劃,統一後建議嬴政廢除分封制而實行郡縣制,同時制訂了統一的法律《秦律》,同時在文字,度量衡的統一上也做出貢獻,這些制度得以沿襲千年,李斯在其中功不可沒。
對秦朝李斯的評價:
歷代評價:
1、司馬遷:“李斯以閭閻歷諸侯,入事秦,因以瑕釁,以輔始皇,卒成帝業,斯為三公,可謂尊用矣。斯知《六藝》之歸,不務明政以補主上之缺,持爵祿之重,阿順苟合,嚴威酷刑,聽高邪說,廢適立庶。諸侯已畔,斯乃欲諫爭,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極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與俗議之異。不然,斯之功且與周、召列矣。”
2、司馬貞:“鼠在所居,人固擇地。斯效智力,功立名遂。置酒咸陽,人臣極位。一夫誑惑,變易神器。國喪身誅,本同末異。”
3、蘇軾:“李斯、趙高矯詔立胡亥,殺扶蘇、蒙恬、蒙毅,卒以亡秦。”
4、李贄:“秦始皇出世,李斯相之,天崩地坼,掀翻一個世界。”
5、王夫之:“秦政、李斯以破封建為萬世罪,而賈誼以諸侯王之大為漢痛哭,亦何以異於孤秦。”
6、毛澤東:“孟夫子一派主張後法先王,厚古薄今,反對秦始皇。李斯是擁護秦始皇的,屬於荀子一派,主張先法后王。”李斯的文學和文字的造詣令後人景仰。他的文章論證嚴密、氣勢貫通,洋洋灑灑,如江河奔流,
7、魯迅稱讚李斯:“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然子文字,則有殊勳。”他的書法“小篆入神,大篆入妙”,被稱為書法筆祖。
總評:
1、李斯的一生,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實踐著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後,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遠見,輔助秦王完成了統一六國的大業,順應了歷史發展的趨勢。
2、秦朝建立以後,李斯升任丞相。他繼續輔佐秦始皇,在鞏固秦朝政權,維護國家統一,促進經濟和文化的發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3、建議秦始皇廢除分封制, 實行郡縣制。又提出了統一文字的建議,之後又在統一法律、貨幣、度量衡和車軌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
4、以法家的加強中央集權和君主專制為指導。李斯在他生平的後期,雖然將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極端化,但是他僅僅是一個提出者,而不是一個完全的執行者。
5、李斯是一個法家的最完全的執行者。
李斯是個法家人,所以在做法和其他方面顯得陰險狡詐,可在秦國的統治上做出了傑出貢獻。
李斯,李氏,名斯,字通古。戰國末期楚國上蔡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和書法家。
李斯早年為郡小吏,後從荀子學帝王之術,學成入秦。初被呂不韋任以為郎。後勸說秦王政滅諸侯、成帝業,被任為長史。秦王採納其計謀,遣謀士持金玉遊說關東六國,離間各國君臣,又任其為客卿。秦王政十年由於韓人間諜鄭國入秦,秦王下令驅逐六國客卿。李斯上《諫逐客書》阻止,被秦王所採納,不久官為廷尉。在秦王政滅六國的事業中起了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