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籌買房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購房人的,具體可諮詢開發商。因為這個時候你還沒有買到房子,在簽了購房合同。是可以加名字的,因為在這個時候已經有房產證了,加名字屬於個人意願,再婚後加名字的話操作十分簡單。一般是有房無貸,只需要準備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已集齊影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產交易中心在預籤視窗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視窗工作人員會申請提交資料,如果寄資料齊全就會評價號碼去相關視窗辦理。若是有房有貸則需要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除了支付手續費之外,貸款如果是純公積金的還需要另外支付一部分費用,如果貸款是組合形式的,比如公積金加商業貸款還有內外費用。
交了全款沒簽購房合同的處理方式是向開發商要求退回部分房款,先按照按揭的30%的首付款的方式交錢,等預售證辦理下來籤合同時再把剩餘的房款補齊。
【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
未簽訂購房合同的首付可以退還,但中間可能會有違約金,主要看買賣雙方如何約定。如果雙方在預付定金之前已經約定了各自的違約責任,並且還包括違約金,買方必須向賣方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因為合同法和擔保法都規定,定金規則的適用,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合同明確約定,二是實際支付了定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與解除勞動關係原因沒有任何聯絡。無論什麼原因勞動者與單位的勞動關係終止,都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如果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關於解除勞動關係不會獲得任何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 ...
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籤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於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 ...
不是。試用期也是要籤勞動合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 ...
1、如果是開發商違約,即使沒有籤合同也可以退定金。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2、《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 ...
認籌時的大多房屋都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所以進行認籌的樓盤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繳納過認籌金之後只需要簽訂認籌協議。不少開發商在認籌的時候往往故意控制房屋銷售的數量,製造出樓盤熱銷的假象,從而藉機抬高房價,這都是開發商或者中介在當中做的手腳。在取得認籌資格的時候,消費者就要被要求繳納一筆數 ...
目前認籌姓名和購房合同姓名並不一定是一致的,認籌和購房有一定的區別,認籌主要就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這個誠意需要繳納一定的認籌金來體現,而購房合同則是在交易後所簽署的協議,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換來優先挑選房屋的權利和一定程度上房屋價格的優惠認籌金是可以退還的 ...
可以的,但是違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大多數開發商定金是不退的。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按照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民法典》第五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