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企業的實收資本可以認繳制,在企業沒有實際收到款項之前,不用先計入實收資本科目,也不需要做其他分錄。等企業股東實際投資時,企業按收到的投資款計入到實收資本科目,其對應的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XX股東。
可以。已經註冊好的公司,後期增加註冊資本是可以認繳增資的,現在國家鼓勵大家創業,註冊資料都是不需要實收,都是選擇認繳註冊,認繳註冊的意思就是登記註冊資本直接寫一個數值,不需要實際打入註冊資金。按新公司法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是工商登記制度的一項改革措施。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需要取得前置許可的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外,不再實行先主管部門審批、再工商登記的制度,商事主體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即可從事一般生產經營活動;對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持營業執照和有關材料向主管部門申請許可。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並放寬工商登記其他條件。
我國新修訂的《公司法》對公司資本採納了一定程度上的授權資本制,即允許公司成立時股東只實際繳付一定比例的認繳資本,其餘認繳的資本在公司成立後的一定期限內繳清即可。
所以,公司的註冊資本等於公司成立時全體股東的認繳資本總額,但公司成立時的實繳資本可能小於註冊資本。
註冊資本確實還是認繳制的,也就是說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時候,工商局不需要驗資報告,而且註冊資本大小和註冊資本認繳期限都是由股東自行約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就可以。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 ...
我國目前註冊資本實行認繳制度。新成立的公司如無特殊規定,對實收資本沒有要求。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股份公司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發起設立也是認繳制,募集設立是實繳資本。
根據《公司法》第八十條,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 ...
新公司法認繳制承擔是《公司法》第三條的規定。具體內容是:
《公司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
註冊資金實繳制和認繳制的區別在於,實繳制是指企業營業執照上的註冊資本是多少,該公司的銀行驗資賬戶上就必須有相應數額的資金。實繳制需要佔用企業的資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資創業,降低了企業資本的營運效率,而認繳制則是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註冊資本總額,無須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檔案。認繳登記制不需要 ...
先按認繳金額計入其他應收款、實收資本,待實際收到註冊資金時再轉其他應收款,具體分錄為:
按認繳額記帳(憑證後附工商註冊時提交的公司章程影印件)時
借:其他應收款---註冊資金認繳額
貸:實收資本---XX
收到註冊資金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註冊資金認繳額
...
註冊資金認繳和實繳的區別是,在申請公司的設立登記時,只需要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認繳的出資額。並且在公司成立後,實繳的出資只能高於或等於認繳的出資,而不能少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