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公共建築是指:單棟建築面積20000mz以上且採用中央空調的公共建築。一般有辦公建築、商業建築、旅遊建築、科教文衛建築、通訊建築以及交通運輸用房。
而公共建築包含辦公建築,包括寫字樓、政府部門辦公室等,商業建築如商場、金融建築等,旅遊建築如酒店、娛樂場所等,科教文衛建築包括文化、教育、科研、醫療、衛生、體育建築等,通訊建築如郵電、通訊、廣播用房、交通運輸類建築如機場、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冷藏庫等,以及其他如派出所、倉庫、拘留所等。
大型公共建築是指:單棟建築面積20000mz以上且採用中央空調的公共建築。一般有辦公建築、商業建築、旅遊建築、科教文衛建築、通訊建築以及交通運輸用房。
而公共建築包含辦公建築,包括寫字樓、政府部門辦公室等,商業建築如商場、金融建築等,旅遊建築如酒店、娛樂場所等,科教文衛建築包括文化、教育、科研、醫療、衛生、體育建築等,通訊建築如郵電、通訊、廣播用房、交通運輸類建築如機場、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冷藏庫等,以及其他如派出所、倉庫、拘留所等。
高層公共建築定義如下:
1、公共建築,是指供人們進行各種公共活動的建築。一般包括辦公建築、商業建築、旅遊建築、科教文衛建築、通訊建築、交通運輸類建築等。
2、高層建築是建築高度大於27m的住宅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24m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2018年版))。
相關說明:
公共建築包含辦公建築(包括寫字樓、政府部門辦公室等),商業建築(如商場、金融建築等),旅遊建築(如酒店、娛樂場所等),科教文衛建築(包括文化、教育、科研、醫療、衛生、體育建築等),通訊建築(如郵電、通訊、資料中心、廣播用房)、交通運輸類建築(如機場、高鐵站、火車站、地鐵、汽車站、冷藏庫等)以及其他(派出所、倉庫、拘留所)等。
1、住宅和公共建築的定義:
住宅一般為私人性質的,又稱為住房,宅院,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住宅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託兒所,病房,療養院,旅館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
公共建築一般為公用式建築,包含辦公建築,商業建築,旅遊建築,科教文衛建築,通訊建築,以及交通運輸類建築。公共建築的功能問題包括空間構成,功能分割槽,人流組織與疏散以及空間的量度,形狀和物理環境。其中突出的重點則是建築空間的使用性質和流線活動問題;
2、住宅和公共建築的區別:公共建築與住宅的區別主要是面對的需求人群不同,以及向政府交納的稅費不同。公共建築的客戶群基本上是有一定經濟實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