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寄出的快遞更改地址需要致電快遞公司修改,這類修改一般只能是發件人有權修改,別人是不能修改的。
具體方法如下:
1、如果快件還沒有送走,則可打電話給收件員,憑發件人的資訊,讓收件員幫忙修改。
2、如果快遞已傳送,則可打電話給快遞客服,憑發件人的資訊,如手機號碼讓客服幫修改。
3、如果快遞正在派件中,則可打電話給派件員,憑發件人或收件人的資訊,讓派件員幫忙修改。
已寄出的快遞更改地址需要致電快遞公司修改,這類修改一般只能是發件人有權修改,別人是不能修改的。
具體方法如下:
1、如果快件還沒有送走,則可打電話給收件員,憑發件人的資訊,讓收件員幫忙修改。
2、如果快遞已傳送,則可打電話給快遞客服,憑發件人的資訊,如手機號碼讓客服幫修改。
3、如果快遞正在派件中,則可打電話給派件員,憑發件人或收件人的資訊,讓派件員幫忙修改。
國家郵政局2007年9月12日釋出2007年8月1日實施的《快遞服務行業標準》中關於快件簽收有如下規定:快件簽收時滿足以下要求:快遞服務人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有義務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所以,當快遞員把郵件送到時,要先看郵件的外包裝,外面的單據和整個包裝,完整無破損沒有拆過的痕跡,就簽收郵件,但是這個單據先不要交還給快遞員。如果有問題,就要聯絡賣家;如果貨物數量對,質量過關,就可以把簽收的單據給投遞員。如果是貨到付款,就是包括拆開包裝驗貨,驗貨後滿意就付現金。如果是現付的郵件,快遞公司需要保證在簽收前,外包裝是完整的。對於貨到付款的快件,收件人先行驗貨,快遞員是沒有異議的。
根據國家郵政局頒佈的《快遞業務操作指導規範》第五章第三十條:收派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快件外包裝完好,由收件人簽字確認。如果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等異常情況的,收派員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快遞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對於網路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客戶有特殊約定的其他快件,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寄件人或商家簽訂合同,明確快遞企業與寄件人或商家在快件投遞時驗收環節的權利義務關係,並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驗收服務,寄件人或商家應當將驗收的具體程式等要求以適當的方式告知收件人,快遞企業在投遞時也可予以提示,驗收無異議後,由收件人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