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打人是絕對不可以的,警察打人會受到行政處分,如果將人打成輕傷以上,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行政處分主要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和開除。所以依據警察打人的影響程度不同,行政處分的等級也不同,最嚴重的就是開除了。觸犯故意傷害罪的,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將人打成重傷的,將處3年到10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七)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第四十八條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對受行政處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降低警銜、取消警銜。對違反紀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時可以對其採取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的措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警察打人的處理要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警察不是在執行公務的,造成輕傷及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
2、警察是在執行公務的,涉嫌刑訊逼供罪。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派出所打人要收集有效證據,依據如下:如診斷證明、證人等,向其上級公安機關紀檢部門或者檢察院投訴,由他們立案調查。我國《憲法》第4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需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這就是憲法關於公民監督權的規定。“舉報”是公民行使監督權的一種具體形式。
要依據打架造成的後果來認定,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可以安治安管理辦法處理或者協商解決,如果構成犯罪要看對方是否構成正當防衛。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 ...
故意打人輕微傷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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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在下課的時候,把打架的小學生叫到辦公室,就說“你們跟我走一趟”,要嚴肅。
2、到了辦公室後,首先給他們講講打架的危害和不利影響,讓他們明白自己的錯誤。
3、接著讓他們互相道歉,讓他們之間的矛盾化解。
4、然後讓他們承諾以後絕對不會再打架了,讓他們寫保證書。
5、然後打電話給打架孩子 ...
要看具體案情,如是構成輕傷以上,可能是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中規定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 ...
先動手的人雖然為受害人,但是鑑於其對於矛盾的激化負有過錯,後動手打人的人有權要求減輕賠償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 ...
1、及時制止。小孩子的行為往往缺少分寸和力度把握,如果放任他們不管,很有可能鬧出很大的事故來。所以說,家長髮現後,應該第一時間制止孩子的野蠻行為,以免他釀成悲劇。
2、查明原因。不管孩子是打人,還是被打,家長應該仔細查明原因,然後分別進行處理。千萬不要看到孩子動手,就只顧著吵孩子。也有可能是孩子先被別 ...
私闖民宅打人如果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則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