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要考的科目有:
1、內科護理學:學習護理內科病人的相關知識;
2、外科護理學:學習護理外科病人的相關知識;
3、骨科護理學:學習護理骨科病人的相關知識;
4、重症護理學:學習護理重症病人的相關知識;
5、護理技術:學習護理精神病人的相關知識;
6、醫基礎知識:學習醫學基本知識;
7、精神病護理學:學習護理精神病人的相關知識;
8、人際溝通:與病人溝通的能力;
9、護理倫理:學習護理道德;
10、護理法律:學習護理法律。
護士要考的科目有:
1、內科護理學:學習護理內科病人的相關知識;
2、外科護理學:學習護理外科病人的相關知識;
3、骨科護理學:學習護理骨科病人的相關知識;
4、重症護理學:學習護理重症病人的相關知識;
5、護理技術:學習護理精神病人的相關知識;
6、醫基礎知識:學習醫學基本知識;
7、精神病護理學:學習護理精神病人的相關知識;
8、人際溝通:與病人溝通的能力;
9、護理倫理:學習護理道德;
10、護理法律:學習護理法律。
考試科目及條件:
1、筆試考試科目一般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公安基礎知識》,有的地方只考其中兩門,江蘇省通常考《公安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浙江等地則加考“心理測評”;
2、《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公安基礎知識》滿分均為100分,《公安基礎知識》包括公安基礎理論和公安業務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與普通公務員考試同一份試卷;
3、資格審查:筆試通過後,需要稽核考生的准考證、學位證等檔案,在確認考生符合崗位報考條件後,
主要要考以下幾類:
1、專業知識:學科專業知識、教材教法、新課程標準、教案設計。
2、教育理論基礎: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新課程改革、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學技能。
3、面試教師資格考試: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