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護士:
是指經執業註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依照本條例規定從事護理活動,履行保護生命、減輕痛苦、增進健康職責的衛生技術人員。
護士被稱為白衣天使,護士一詞來自鍾茂芳1914年在第一次中華護士會議中提出將英文nurse譯為“護士”,大會透過,沿用至今。
工作時必須穿護士服。
2、護理員:
受過護理專門訓練的初級衛生人員。
在各級醫療預防機構中協助護士擔任一般護理和病房、門診部等管理工作,也稱助理護士。
3、區別:
護士是協助醫生的工作,工作包含技術含量的,護理員只是照顧患者的。
1、護士:
是指經執業註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依照本條例規定從事護理活動,履行保護生命、減輕痛苦、增進健康職責的衛生技術人員。
護士被稱為白衣天使,護士一詞來自鍾茂芳1914年在第一次中華護士會議中提出將英文nurse譯為“護士”,大會透過,沿用至今。
工作時必須穿護士服。
2、護理員:
受過護理專門訓練的初級衛生人員。
在各級醫療預防機構中協助護士擔任一般護理和病房、門診部等管理工作,也稱助理護士。
3、區別:
護士是協助醫生的工作,工作包含技術含量的,護理員只是照顧患者的。
1、性質不同:護士是職業,護理是專業。
2、專業不同:護士是護理學專業畢業學生的一個就業方向。護理學專業則是培養具備人文社會科學、醫學、預防保健的基本知識及護理學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技能,能在護理領域內從事臨床護理,預防保健,護理管理等。
3、職業要求不同:護士需要中專及以上學歷,取得資格證。護理則不需要。
護士們在進行護理操作時注意事項:
1、禁止用雙手分離汙染的針頭和注射器。
2、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後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3、禁止用手摺彎或弄直針頭。
4、禁止雙手回套針頭帽。
5、禁止直接傳遞銳器(手術中用彎盤或托盤傳遞)。
6、禁止徒手攜帶裸露針頭等銳器物。
7、禁止消毒液浸泡針頭。
8、禁止直接接觸醫療垃圾
護士與護師資格證的不同點如下:
1、學習護士專業的學生從學校畢業之後,工作滿一年,即可參加執業護士資格考試,考試通過後經過註冊,即可以成為護士,成為護士之前的這一段時間,一般稱為準護士。 護士即具有一般的護理工作的操作能力,可以獨立完成護理任務。而準護士只能做輔助工作;
2、護師資格證是護理人員透過初級技術職稱考試後得到的證明,透過考試後相當於醫師或技師,護師的工作職責與護士沒有明顯的差異,但是在護理組中分工不同。 在護師之上,還有主管護師和正副主任護師,主要負責病區及護理部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