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時間必須在合同的有效期內。
2、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4、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發生了變化,為保持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變更勞動合同相關的內容。
5、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條款,已經完全履行的條款,沒有必要變更,無效的條款,也沒有必要變更。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一、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應變更相關的內容。
二、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應變更相關的內容。
三、提出勞動合同變更的一方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並要平等協商一致方能變更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勞動合同變更的手續步驟是:
1、提出變更的要約: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說明變更合同的理由、變更的內容以及變更的條件,請求對方在一定期限內給予答覆。
2、承諾:合同另一方接到對方的變更請求後,應當及時進行答覆,明確告知對方同意或是不同意變更。
3、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當事人雙方就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協議載明變更的具體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十七條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合同變更的程式:
1、用人單位書向勞動者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告知勞動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理由,變更的內容;
2、在一定的期限內雙方進行協商;
3、簽訂變更協議,載明變更的具體內容,變更的時間。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 ...
變更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
1、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勞動合同變更應符合法律規定,否則即屬於違法行為;
3、變更勞動合同必須在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之後,在合同沒有履行或者沒未履行完畢之前的有效時間進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 ...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 ...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滿足以下條件:
1、協商解除的須為雙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勞動關係;
2、勞動合同雙方均有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3、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須在勞動合同全部履行完畢之前進行;
4、勞動合同雙方協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且不違反法律強行規定。
【法律依據】
...
勞動合同變更需要的條件有:
1、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原來的組織仍然存在,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於生產方向的變化,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某些條款與發展變化的情況不相適應,需要作出相應 ...
勞動合同期限變更要符合的條件有:
1、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3、提出勞動合同變更的一方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並要平等協商一致方能變更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