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結婚登記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從事豬油加工需要3類證件:
1、原材料檢驗合格證明:活豬生產地證明、生豬屠宰證明、白條豬肉運輸合格證、肉類檢疫證明。
2、經營許可證明: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衛生許可證、發票。
3、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個人健康證。
生孩子需要的證件有哪些:
需要辦的證明有:父母雙方的婚育證明、準生證、出生證和落戶口。
主要辦理機構為:父母雙方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母親戶口所在地婦幼保健站、新生兒出生醫院和父母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具體流程如下:
1、小孩母親確定懷孕三個月之內,小孩父母持雙方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雙方“婚育證明”到小孩母親戶口所在婦幼保健站開始定期孕期體檢。其間,小孩父母可持保健站出具的“孕三月建卡證明”到小孩母親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辦理“準生證”。
2、孩子快要出生時,母親由婦幼保健站轉到醫院,婦幼保健站為其出具“孕產婦保健手冊”、“兒童保健手冊”。
3、孩子出生後半個月內,小孩父母憑“孕產婦保健手冊”、“兒童保健手冊”、“準生證”並填寫醫院提供的“孕婦須知”(其中,孩子姓名為必填專案,應提前為孩子起好名字),由醫院出具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簡稱出生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