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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全要什麼材料

財產保全要什麼材料

  申請訴前財產保全需要的材料:

  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一份。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材料。

  3、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書及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原件。

  4、申請保全財產的具體線索。

  5、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糾紛的證明材料。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交通事故財產保全要滿足什麼要求

  交通事故財產保全要滿足的要求有:

  1、需要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2、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3、由利害關係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利害關係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

  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

申請財產保全要什麼證明

  1、採用現金擔保的,應當提供與請求範圍價值相當的現金。

  2、採用實物擔保的,應當提供與請求範圍價值相當的動產或不動產。

  3、採用保證人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擔保書、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應加蓋保證人的單位公章。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00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財產保全擔保費用標準

  財產保全擔保費用標準是:   1、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2、申請財產保全時,法院根據法律規定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擔保的數額與 ...

財產保全應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採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在申請者提供擔保的情況下才能申請的,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事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 ...

財產保全的執行程式是怎樣的

  財產保全的執行程式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的規定。具體內容是: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 ...

財產保全有用嗎

  財產保全是指為了及時地、有效地保護利害關係人或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在訴訟前或者作出判決前,根據利害關係人、當事人申請或主動依職權採取的限制有關財產處分或轉移的強制性措施。   財產保全有用,如果在訴訟前或者訴訟中做了財產保全,且保全到財產的話,有利於後面的強制執行,勝訴後就有財產可以執行。法律依據 ...

交通事故財產保全的車怎麼取出來

  交通事故財產保全解除後,可以申請提取車輛。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的規定:   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採取保全措施後15日內未起訴的,財產保全解除。   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 ...

財產保全是否優先清償

  採取了財產保全措施的債權就被保全的財產優先於其他債權受償。財產保全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判決生效後難以執行,而將執行程式中的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提前到判決生效前實施。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 ...

財產保全的程式怎麼走

  一、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提供明確線索;   三、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四、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