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追收可以透過以下途徑解決:
1、協商解決,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採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採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為這兩種做法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2、按照法律規定,應該首先透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解決糾紛,雙方是建立在互諒互讓、平等磋商的基礎之上,不影響團結以及今後的繼續合作,還可以節省時間、人力和費用,所以,應該更多地採用這種方法;
3、仲裁解決,仲裁是指合同雙
貨款追收可以透過以下途徑解決:
1、協商解決,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採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採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為這兩種做法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2、按照法律規定,應該首先透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解決糾紛,雙方是建立在互諒互讓、平等磋商的基礎之上,不影響團結以及今後的繼續合作,還可以節省時間、人力和費用,所以,應該更多地採用這種方法;
3、仲裁解決,仲裁是指合同雙
企業主要採用三種方式對債務進行追收:
一、企業內部人員催收;
二、委託法律部門;
三、委託專業的企業商賬追收機構;
四、去法院起訴追討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1、蝦陷網(或地籠網):一般傍晚下網,第二天早晨收網。可以根據第二天的需要量決定當天的下網數量,此種方法可以做到陸續供應市場,均衡上市。
2、放水收蝦:根據蝦在黃昏或黎明前後活動能力強的習性,在傍晚5-6點或早4-5時開啟閘門放水收蝦,先緩慢放水,當形成水流後再加大放水量,一般需要乾塘時用此法。
3、拉網:底部平坦的池塘,在傍晚或黎明用拉網收蝦,一般拉網起捕率能達70%。不論利用哪種方法收蝦,網捕的蝦應全部出售,不能返池,否則會造成大量損失。